各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局)、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园林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大数据局,宁波、舟山市水利局:

为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确保用水用气报装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根据《浙江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放管服”工作要点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浙江省营商环境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化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化行动方案》(浙建城〔2019〕46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精简环节、资料、时限。到2020年12月底前,全省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精简至1份(含)以内;办理环节精简至2个(含)以下;从受理用户申请至通水、通气时间压减至3天(不包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用户内部工程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以内。

二、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升企业报装服务水平

各地要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报装申请渠道,做好“一窗受理”及“首问责任制”,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实现“一证通办”“一网通办”。通过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剔除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房产证、人员身份证明等冗余信息,确保申请材料精简至1份(含)以内。

(二)进一步精简用户报装服务环节

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应当组织供水、供气企业参与管网配套核查,确保市政公用管网铺设至地块红线边界。加强新建道路供水、供气管线的“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用水、用气报装时涉及外线(不含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和普通省道)工程施工的审批事项,积极实行容缺受理制和承诺备案制,以便供水供气企业提前开展外线施工。进一步梳理用户报装流程,合并办理事项,将用户参与环节精简为“用户申请、装表接通”两个环节。

(三)进一步提高用户报装接通时效

压缩通水、通气时限,从受理用户申请到装表接通时间压缩至不超过3天。其中涉及外线工程的,通过供水供气企业提前介入,完成现场勘查、施工设计及管线施工,达到用户通水、通气条件。

(四)进一步提升用户满意度获得感

各地在开发或完善线上报装系统时,要增设“好差评”模块,建立用户意见受理机制。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的需要,在新装水表、气表时,优先选择智能化表具,提高用水用气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智能抄表等智慧化管理运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重要任务,是推动“重要窗口”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改革作为重要工作,启动进展情况通报、督察问责等机制,严肃处理改革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形。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改革的时限要求和工作环节,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各地在推进用水、用气报装改革过程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助推我省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

(三)加强过程监管。各用水用气报装相关审批部门要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切实加强对水气企业承诺内容是否兑现等事中事后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要建立行业信用指标体系,加强违规失信信息的归集,推行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对违规失信行为,加大监管力度。

(四)加强规范服务。各地要推动水、气等市政公用企业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在投资项目办理窗口一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市政公用企业要严格按照“一件事”的要求,提供全流程报装服务,不得将外线工程涉及的事项审批交由申请人自行办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大数据局

浙江省能源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