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行政区: 滨江区
  • 案例报告年份: 2022年

01 政策支持

《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02项目背景

用水性质变更是按照物价主管部门颁布的供水分类规定,客户由于用水类型发生变化,向供水企业提出变更申请,供水企业为满足客户用水需求而开展的有关业务工作。

2022.10.17,接到关于杭州市地铁集团申请用水性质变更的情况说明一份。

杭州地铁 4 号线一期工程(南段)(浦沿、中医药大学)等4个车站于2015年2月2日开通运营、6号线一期(奥体中心、星民)等8个车站于2020年12月30日开通运营,4号线及 6 号线地铁站用水性质为建筑施工用水(4.7元/吨),向我司提出用水性质变更为单价商业/企业用水(4.4元/吨)申请。按规定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目前地铁工程均无《竣工验收备案表》,地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4号线一期工程南段和6号线一期开通。商洽以此批文替代《竣工验收备案表》申请用水性质。

 

03亮点特色

收到该申请后,工作人员傅一峰在规定时间1个工作日内与客户约定现场查勘核实时间,同时对所涉及8个站点,34只水表做了初步的了解:地铁施工完成后,由于城市建设,地铁周边过道、绿化带等配套设施均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水表表井因此陆陆续续被掩埋多处。水司抄表工作人员在抄见不得后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要求恢复表井状态均因需施工整改后再处理。由于多只水表已有半年之久未抄见水费,此次用水性质变更流程,找出掩埋水表刻不容缓。在多次上门勘察过程中,他精确提供水表位置,配合对接,挖表进度。地铁方也非常重视,派技术总工牵头,联系相关部门尽力挖表。

04主要成效

由于34只水表,涉及多个施工方、地铁经办人调动等原因,直至今年5月,历时6个月,在地铁8个站点管理处,城管执法局,水司方等多方合作协调配合下,所埋表型全部顺利挖出。小傅在对接过程中,主动发送最新版本申请表和合同,协助用户网上完成申请。2023.5月全部符合变更条件后,与客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在一周内将盖好章的《供用水合同》送达客户。